贵州省人民代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常务委员会对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审议决定贵州省政治、经济、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与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监督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贵州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省长的提名,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人选;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审议决定常务委员会认为应当依法审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广州市花都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是由花都区人民政府主办,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由花都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运维管理。网站设有简体、繁体、英文和日文四个版本,网站以便民为宗旨,遵循“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三大政府网站功能定位,设置了“走进花都”、“花都资讯”、“信息公开”、“政民互动”、“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等栏目,为公众获取政务信息和享受政府网上服务提供最大便利。